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财继〔2022〕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督导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督导教师条件与选聘流程
(一)督导教师条件
1.须为教学点在职人员;
2.能熟练操作教务管理系统;
3.责任心强,能认真完成学院及教学点安排的各项督导任务;
4.工作细致,能够按时按质提交督导数据与材料;
5.能够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督促学生完成线上课程学习任务;
6.具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能及时处理一般性问题,遇重大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上报学院学历教育部。
(二)选聘流程
请各教学点于2025年9月22日前完成督导教师推荐工作,学院审核后统一公布。各教学点推荐名额如下:
安庆教学点 1-2人
蚌埠教学点 1-2人
滁州教学点 1人
合肥职科大教学点 1-3人
淮北教学点 1人
淮南教学点 1-2人
宿州教学点 1-2人
芜湖教学点 1人
新疆教学点 1人
四、督导内容:
(一)登录弘成教学系统(http://acjjy.aufe.edu.cn/)及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https://www.ahjxjy.cn/)通过“学生学习进度督导”等功能模块,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二)各教学点须实时掌握督导进展,及时反馈学生看课问题,加强师生联系,确保学院各项督导指标有效落实,主要包括:督导次数、学生登录率、看课完成率、期末考试参考率、督导工作总结等;
(三)督导考核与奖惩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督导指标完成情况发布时间节点
1.第一次公示:9月26日
2.第二次公示:10月9日
3.第三次公示:10月17日
4.第四次公示:10月31日
5.第五次公示:11月14日
6.第六次公示:12月1日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择优推荐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督导任务,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督导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学历教育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