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下)关于加强线上课程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财继〔2022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督导时间

202591日至20251130

三、督导教师条件与选聘流程

(一)督导教师条件

1.须为教学点在职人员;

2.能熟练操作教务管理系统;

3.责任心强,能认真完成学院及教学点安排的各项督导任务;

4.工作细致,能够按时按质提交督导数据与材料;

5.能够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督促学生完成线上课程学习任务;

6.具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能及时处理一般性问题,遇重大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上报学院学历教育部。

(二)选聘流程

  请各教学点于2025922日前完成督导教师推荐工作,学院审核后统一公布。各教学点推荐名额如下:

安庆教学点        1-2

蚌埠教学点        1-2

滁州教学点        1

合肥职科大教学点  1-3

合肥通用教学点     1-2

淮北教学点        1

淮南教学点        1-2

宿州教学点        1-2

芜湖教学点        1

新疆教学点        1

四、督导内容:

(一)登录弘成教学系统(http://acjjy.aufe.edu.cn/)及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https://www.ahjxjy.cn/)通过“学生学习进度督导”等功能模块,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二)各教学点须实时掌握督导进展,及时反馈学生看课问题,加强师生联系,确保学院各项督导指标有效落实,主要包括:督导次数、学生登录率、看课完成率、期末考试参考率、督导工作总结等;

(三)督导考核与奖惩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督导指标完成情况发布时间节点

1.第一次公示:926

2.第二次公示:109

3.第三次公示:1017

4.第四次公示:1031

5.第五次公示:1114

6.第六次公示:121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择优推荐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督导任务,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督导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学历教育部

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