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站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函授站工作在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学校指导,同时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办学行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校继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函授站管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安徽财经大学相关文件,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服务地方、服务社会。
二、认真贯彻“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改革创新”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层次和专业。
三、认真履行合作办学协议,自觉维护安徽财经大学的办学权、招生权、教学权,绝不做虚假招生承诺,杜绝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维护安徽财经大学的良好声誉。
四、按时参加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函授站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函授站停止招生。
五、严格遵守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教学各环节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六、配合学校做好新生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馈新生注册和学籍异动信息,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认真核对毕业生名单和信息。
七、按照学校规定,按时组织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
八、全力以赴,确保函授站学生稳定。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稳定的隐患,提出化解问题的对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把稳定工作的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自觉维护继续教育和谐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