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函授站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教材使用、发放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各函授站必须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学校根据教学计划选用确定教材版本,统一征订、发放教材,各函授站不得擅自更换版本,不得自选采购。
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按每人600元标准一次性预交教材费,由函授站在第一学期收齐集中汇交我校,毕业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对不及时汇缴教材费的函授站,按实际发出教材总额每年加收20%的滞纳金。
三、教材按各函授站征订数量发放,新生可按录取人数80%预发放。各函授站收到教材后,根据清单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管理科联系。
四、多余教材,各函授站须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退回,以便及时核销。逾期视为已发放使用,并将其费用计入各站教材费用中。
五、各函授站应建立完备的教材收发手续,加强教材管理,安排专人做好教材的收发和保管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各函授站收到教材后,应及时发给学生,以利于学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