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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08 浏览次数: 9592 作者: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2016年工作安排要求,现就安徽财经大学2016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徽财经大学自学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本次申请条件为201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201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

2、自考在籍期间完成安徽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3、所有单科课程成绩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

4、毕业论文良好(含良好)以上(80分以上含80分)。

二、费用缴纳

本次学位评审采用汇款缴费方式:

账户名:安徽财经大学

账号:34001626808050117811

开户行:蚌埠市建行龙湖支行

缴费金额:200元/人

请在汇款或转账时备注栏写明自考评审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学生在寄学位申请表同时请将学位评审费网上缴费或汇款至上面账户,缴费截止期限为2016年11月15日,学校未收到学位评审费,不予受理学位评审。

三、有关规定和填表基本要求:

1、请上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栏目,在附件下载填写《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用A3纸打印一份;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48*33mm、背景蓝色),背面注明姓名和专业。

2、自考学位申请采取预报名的办法,打算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填报(请填写电子版,手写无效)。自考生不需出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良好的证明,由自考办工作人员根据省考院自考处下发的毕业数据统一确认;

填表说明:毕业地市是指原自考考籍所在地;毕业证书号是指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号;有工作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加盖街道居委会公章。

3、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15日。学院受理后,于11月20——27日网上公示已受理名单,请申请学位同学自行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务必在规定时间将审批表一份和2张2寸彩照邮政快递(EMS)邮寄到安徽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注明学位申请表),若快递过程丢失,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学校只受理邮政快递,其他任何快递公司不予受理,敬请见谅。

地址: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蚌埠市宏业路255号,邮编233041;

安财大自学考试学位申请表A3.doc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安徽财经大学龙湖西校区行思楼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