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及毕业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日期:2011年5月10日 浏览[2507] | ||||||||||
各函授站: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毕业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考试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函授本专科各年级考试时间均为2011年6月12、13日。 2、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函授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二)期末考试试卷传递 1、期末考试试卷将由我院派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达,各站收到试卷后要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提前拆封。 2、每门课考试完毕,试卷应及时装订密封好,并由专人保管或交给我院巡考人员保管。 3、全部考试结束后,请各函授站将所有试卷交我院巡考人员带回,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尽快寄回(地址:蚌埠市宏业路255号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邮编233041),以便我们及时组织教师批阅试卷。 4、由站聘教师授课课程的命题、阅卷按原办法执行。 (三)考场纪律 1、考试规则与违纪处分。具体细则详见“安徽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须知”中的《安徽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则和违纪处分规定》。 2、考场安排 (1)每个考场安排30人,单人单桌。 (2)每个考场至少要有两名监考教师。 (3)请寄两份期末考试安排表给我科,用于存档。 3、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 (2)考前必须向学员宣读考场纪律,清理考场,严禁夹带。 (3)考试中要核对学生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杜绝代考。 (4)试卷要当堂拆封,当堂装订,并准确填写考场记录。 (四)考试资格审核 1、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函授教学管理和成绩考核规定》,函授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面授的均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所学课程面授总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请各站严格按规定执行。 2、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须在考试前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按旷考处理。 二、关于补考 上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本次期末考试后一天内进行,请各函授站认真核对成绩并及时通知需补考学员按时参加补考,上学期期末考试时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补考试卷必须加具封面装订,并附考场记录。 三、关于平时成绩 1、我院派出教师授课的函授站,根据学员完成作业和出勤情况,按百分制报送平时成绩(网上登录)。 2、外聘教师授课的函授站,按百分制报送外聘教师所担任课程的平时成绩、测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网上登录)。 3、请于 四、关于毕业班工作 1. 毕业论文: 2007级函授高升本毕业生必须在 2. 2007级函授高升本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 3. 毕业补考:2007级函授高升本毕业前总补考安排在10月30、31日。 请各站及时通知每位学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补考。逾期者后果自负。 五、关于2010级专升本函授生信息登记工作 认真做好2010级专升本在读生信息登记工作,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并于2011年10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给我科(电子邮箱:cycjjwk@163.com),信息登记内容见下表: ××站××专业2010级函授专升本在读生信息表
六、关于教材 1、下学期的教材即将发放,请各站仔细清理学籍,将准确人数电话传真告我科,以此核发下学期教材,保证学员用书。传真电话:0552-3077695,联系人:郭茂才,杨风。 2、毕业班教材费核算工作已完成,请各站及时核对,若有误差,请在 特此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