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中心与我校合作,提高助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学校社会影响,经2018年11月19日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一、表彰项目
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先进集体;
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评选,由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服务中心招生规模和管理情况推荐,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15%。
先进个人评选,由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自考助学工作管理情况拟定名额,通知所在单位推荐,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先进个人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每单位1~2人。
自考助学工作管理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未执行合作办学协议的中心,不参与评选。
三、表彰办法
召开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年度会议,颁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奖励先进个人2000、1000元/人奖金。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