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安徽财经大学于1959年5月始建于合肥,时名为安徽财贸学院。1961年迁址素有“珍珠城”美誉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目前安徽财经大学有东、西两个校区,坐落于国家4A级风景区龙子湖的东西两侧。
学校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跨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三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高校。2012年获批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4年入选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拥有57个本科专业、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申请、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另见报名通知)。
四、招生人数与专业
(一)招生人数
本期招生指标共计500人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 | 全国统考外语语种 | 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 授予学位 |
201 | 理论经济学 | 01政治经济学 | 英语 | 经济学 | 经济学硕士 |
201 | 04西方经济学 | 英语 | |||
202 | 应用经济学 | 01国民经济学 | 英语 | 经济学 | 经济学硕士 |
202 | 02区域经济学 | 英语 | |||
202 | 03财政学 | 英语 | |||
202 | 04金融学 | 英语 | |||
202 | 05产业经济学 | 英语 | |||
202 | 06国际贸易学 | 英语 | |||
202 | 08统计学 | 英语 | |||
301 | 法学 | 法学 | 英语 | 法学 | 法学硕士 |
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5思想政治教育 | 英语 | 哲学 | 法学硕士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英语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硕士 |
1202 | 工商管理 | 01会计学 | 英语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硕士 |
1202 | 02企业管理 | 英语 | |||
1202 | 03旅游管理 | 英语 | |||
1202 | Z1市场营销 | 英语 | |||
1202 | Z2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 | 英语 | |||
1204 | 公共管理 | 01行政管理 | 英语 | 公共管理 | 管理学硕士 |
1204 | 04社会保障 | 英语 | |||
1301 | 艺术学 | 00艺术学 | 英语 | 无 | 艺术学硕士 |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报名后,前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疫情期间以线上为主。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1.符合《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研究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完成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5.经安徽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一)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共计22000元,一次性缴清,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论文评审费用11000元,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时一次性缴清。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财经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现场缴纳。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