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上)线上课程辅导教师排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教师职责
(一)根据学院设定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教学平台,在平台上完成网络课程教学设计(仅限省园区平台课程)。
(二)帮助学生把握学习进度和节奏,给予学生学习咨询和帮助。
(三)对负责辅导的课程进行网上组卷,考试结束后负责线上阅卷,并在系统中登记成绩。
(四)对负责辅导的课程进行出卷,电子版发至1506078170@qq.com,纸制版签字后交至学院教学管理部(林老师收)试卷模板见(附件2)。
二、待遇及要求
(一)每人最多授课5门课程。
(二)课程按8课时/门。
(三)阅卷1.5元/份。
(四)工作量纳入年底工作量核算,由学校统一发放(站聘教师由学院年底统一发放)。
三、考核
(一)学院成立辅导老师考核小组
考核组组长:顾鸿 考核组成员:冯丽、林康宇。
(二)考核内容
在停课后10日内,对辅导老师所负责课程的教学设计(省园区平台课程)、网上组卷、考后阅卷、登记成绩、课程出卷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对辅导老师职责有一项未完成的教师,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停发工作量津贴。
四、其他
各学院教学部门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附件1:2023(上)函授、业余课程”排课情况发至1506078170@qq.com。
联系人:林康宇 联系电话:0552-3065640
教学管理部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附件1:2023(上)函授、业余辅导老师安排表.xlsx
附件2:附件2:试卷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