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财继[2022]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全体在籍学生
二、督导时间:2025年(上)(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督导老师条件与选聘流程
(一)督导老师条件
1.教学点在职人员。
2.熟练操作教务系统。
3.认真负责,能完成学院及教学点安排的督导任务。
4.工作细致,可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督导相应数据。
5.与学生及时沟通并督导学生登录系统学习网课。
6.出现意外情况时须及时解决,无法解决时及时上报至学院学历教育部。
(二)督导老师选聘流程
3月20日前完成教学点推荐,学院审核后进行公布。
各教学点督导老师推荐人数:
安庆教学点 1-2人
蚌埠教学点 1-2人
滁州教学点 1人
合肥职科大教学点 1-2人
合肥通用教学点 1-2人
淮北教学点 1人
淮南教学点 1-2人
宿州教学点 1-2人
芜湖教学点 1人
新疆教学点 1人
四、督导内容:
(一)登录弘成教学系统(http://acjjy.aufe.edu.cn/)及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https://www.ahjxjy.cn/)使用督导模块(学生学习进度督导)等方式及时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二)各教学点一定要及时掌握督导情况,及时反映学生看课问题,加强对学生的联系,完成学院督导各项指标。(主要包括:督导次数、学生登录率、学生看课率、期末考试参考率、督导教师工作总结等。)
(三)督导考核指标和奖惩见“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四)督导指标完成情况发布时间:
第一次公示:4月4日
第二次公示:4月28日
第三次公示:5月9日
第四次公示:5月23日
第五次公示:5月30日
第六次公示(最终数据):6月1日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选派优秀、负责的老师,加强对督导老师的管理和监督,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学历教育部
2025年3月12日